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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一、什么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它应负什么刑事责任?
    指生产者,销售者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44条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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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5 版:环球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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