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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部门为出口企业解难
本报讯 通讯员银森林、元永平报道:近日,我市一茶场致电检验检疫随州办事处,反映与外商签订了一份价值数万美元的出口合同,因客户要货急,产品包装容器没经检验检测,请求帮助解决。 依据有关规定,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测合格并签发“出口食品包装容器检验结果单”后方可使用。 为减少企业经济损失,使该批产品顺利出口,受理企业报检后,检验检疫人员在向企业相关人员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的同时,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前往该公司,对企业出口产品进行现场查验,并对出口产品及产品包装分别进行抽样,进行理化检测。在抽检样品检测合格的基础上及时签单放行,使该企业产品顺利出口,避免了企业违约事件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