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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各位市民: 为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奋力推进“四个随州”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及《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正在开展对市供电公司、市国税局、市工商局3个单位的工作评议,评议内容: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情况;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情况;3、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本职工作的情况;4、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情况;5、履行职责,转变作风,端正行风,服务经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6、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廉政勤政,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情况;7、人大常委会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 各位市民如对3个被评部门有什么意见、建议,请于8月10日前向所在地的市人大代表、人大工作机构或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3596000,电子信箱:szsrdcwh@tom.com,信访举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科(市政府大楼116房间)] 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