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合资源 四位一体
武胜关镇大调解模式保一方平安
本报讯 记者毛传荣报道:7月13日,广水市武胜关镇金鸡河村两村民因一头死猪填埋地点不当,发生口角,其中一人当即喝下农药,抢救费用达1万余元。镇司法所干部闻讯后,及时赶到当事人家中调解,晓之以理,并要求另一方暂拿3000元给予救治,避免了事态的恶化。 当天,该镇司法所还联合公安、土地部门,协调了一起通湾公路的土地纠纷,达成了土地置换协议,使工程得以顺利施工。这是该镇推行大调解模式后出现的景象。 该镇推行大调解模式始于2002年。当年9月,人民调解协议首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所承认,该镇便依法成立了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六有”(有人员、有场所、有牌子、有文书、有印章、有经费)的标准,健全了镇、村两级调解网络。 2005年,我省推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管理区撤销,村组合并,该镇基层调解干部因此减少了100余人,排查、调解矛盾和纠纷的压力大增。镇党委、政府抓住契机,与时俱进,整合资源,探索实施了“四位一体”的大调解模式,将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合为一体,司法所长兼任综治办、信访办主任。吸纳了3名公务员到司法所,同时聘用了一名律师,队伍整体素质上了一个新台阶。镇政府还一次性解决了4间办公用房,为司法所配置了小轿车、电脑、摩托车、数码相机,对办公室进行了装修,配齐了办公桌、档案柜、沙发、空调、调解桌椅等设施,同时建立了长效拨款机制,每年从财政列支9万元作为司法所办公经费。今年元月,该所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称号。 经费保障机制为司法所注入了活力,大调解模式保住了一方平安。在京广铁路广水段改造中,司法所把法律法规与地方政策紧密结合,在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中寻找平衡点,化解矛盾纠纷2000起,平均每天化解矛盾纠纷3件。在林权制度改革中,该镇涉及22万亩山场的转让、租赁、承包,司法所干部配合镇林改小组深入到村组、农户家中,全程跟踪服务,把林地的产权、界线、争议标的一一搞清楚,现场化解群体性纠纷13起,使该镇在广水市率先完成了林改任务。针对处于鄂豫两省和大悟、广水交界,边境线长达70多公里的特点,该镇打造 “关防保垒”工程,每年与接壤地区签订 《联防联调协议书》,联合开展矛盾排查活动两次。近年来,全镇共排查接壤矛盾纠纷100多起,调解接壤矛盾50多起,维护了接壤地区的和谐稳定。 据统计,该镇推行大调解模式以来,共受理矛盾纠纷4000余起,调解结案率达99%,制止群体性事件50余起,防止越级上访事件100余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