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飙车案被告人被判3年
新华社7月20日电 被社会舆论称为 “杭州飙车案”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20日下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胡斌被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胡斌亲属,被害人谭卓亲属、生前同事等各界群众60多人旁听了宣判。 此前,案发后胡斌亲属与被害人亲属已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胡斌亲属已赔偿并自愿补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3万多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5月7日晚,被告人胡斌驾驶经非法改装的三菱轿车,与同伴驾驶的车辆从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出发,前往西湖区文二西路西城广场。胡斌驾驶车辆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沿途时而与同伴相互追赶,至文二西路德加公寓西区大门口人行横道时,未注意观察路面行人动态,致使车头右前端撞上正在人行横道上由南向北行走的男青年谭卓。谭卓被撞弹起,落下时头部先撞上该轿车前挡风玻璃,再跌至地面。谭卓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20时55分因颅脑损伤而死亡。事发路段标明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 经鉴定,胡斌当时的行车速度在每小时84.1至101.2公里之间,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