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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开发区启动汽车下乡补贴
本报讯 通讯员詹家平报道:日前,市经济开发区熊家村八组农民倪胜利购买了一辆凯马牌小货车,到财政部门申报了汽车下乡补贴后,以“一折通”形式喜领了2200元补贴资金。这是市经济开发区发放的首笔下乡补贴,标志着该区汽车摩托车下乡正式启动。 据悉,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市场消费,国家出台了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凡在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农民换购轻型载货车或购买1.3升以下排量微型客车的,均按销价10%给予补贴,对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或换购单价5万元以上轻型货车,实行定额补贴,每户限购一辆;在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期间,农民购买摩托车的,按销价13%给予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每户限购2辆。 为了确保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落到实处,市经济开发区补贴资金实行“镇级审核、区级兑付”,组织财政干部认真审核车辆的销售发票、回收注销证明,核查行驶证和身份证,输录汽车摩托车下乡信息,及时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并以“一折通”形式,将资金直接兑付农民的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