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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0月起实名预约挂号
新华社8月6日电 “2009年10月开始,所有三级医院都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级医院也要逐步开展这项工作。”这是卫生部医管司公布的《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的内容。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看病难问题,方便群众就医,卫生部决定在公立医院率先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并组织起草了《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要求,公立医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必须按照物价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挂号费用和相关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增加收费项目。公立医院不得与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合作开展向患者收取费用的预约挂号服务。在预约挂号时要推广采取实名制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