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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彩票资助孤儿大学生活动公告
在大学生群体中,有一个特殊的人群,尤其需要社会的关爱。他(她)们从小失去父母,成为孤儿,但他们面对苦难,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终于步入大学的殿堂。为弘扬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公益宗旨,帮助孤儿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省民政厅决定继续开展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孤儿大学生活动,具体资助办法和申报程序如下: 一、福利彩票资助对象及资助费用 本次资助设两个类别,分别为福利彩票孤儿大学生助学金、福利彩票孤儿大学生励志奖学金。 (一)福利彩票孤儿大学生助学金 对在读和新入学的孤儿大学生,进行助学资助,每人资助5000元。 (二)福利彩票孤儿大学生励志奖学金 对在读孤儿大学生中品学兼优,并受到院校级以上奖励的优秀学生进行励志奖励。其中,受到国家级各类表彰的奖励3000元,受到省部级各类表彰的奖励2000元,受到厅及所在院校各类表彰的奖励1000元。 二、申报程序 2009年8月5日—8月15日组织申报工作。 1、2009年考取各类大学,即将入学的孤儿申请资助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孤儿大学生福彩助学申请表》,并由孤儿所在单位(福利院或乡镇民政办、街道居委会)出具证明后,由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初审; 2、2008年受福彩公益金资助的在校孤儿大学生申请资助或励志奖励的,必须由就读院校、孤儿所在单位(福利院或乡镇民政办、街道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 《孤儿大学生福彩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所有申请助学资助和励志奖励的孤儿大学生,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能清楚识别身份证号码),并提交一篇自强不息,立志成才,勤奋学习,感恩社会的成长经历和心得体会文章(全面回顾或任选一侧面均可),并在文章最后注明,愿交由省福彩中心结集编印《孤儿大学生励志报告文学集》。 助学资助和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格在湖北民政网公示公告专栏中下载,或向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索取。 三、名额审核 l、各市(州)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申报活动,在8月15日前审核完毕,将申报资料报省福彩中心汇总; 2、由省民政厅福利事务处、计财处、福彩中心负责核实、筛选,确定受助名单; 3、拟资助对象名单8月21日一25日在湖北民政网、荆楚网上予以公示,并通过96590福彩寻呼接受社会监督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受资助或奖励对象。 四、资助金发放办法 申请资助者接到资助通知后,到省福彩中心集合,参加8月26日在武汉举办的资助大会,直接领取资助金。受资助对象属新入学的孤儿大学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身份证领取资助金;在读孤儿大学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领取资助金;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凭身份证、学生证和表彰证书原件领取奖学金。资助活动咨询电话:027—88040281 2000年以来,全省民政系统广泛开展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省、市、县累计投入福彩公益金1606.6885万元,资助了17021名贫困家庭及孤儿学生上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