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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帖案”发帖青年获国家赔偿
  新华社8月31日电 备受关注的“曹县帖案”近日有了新进展:在网上发帖引发涉嫌诽谤案件的当事人段磊已获国家赔偿。8月27日,段磊的代理律师在山东省曹县人民检察院,代段磊领取了国家赔偿款16798元。
    据了解,今年2月初,段磊在互联网上以“写给省委领导的一封举报信”等标题连发6篇内容相同的帖子。帖子称,曹县庄寨镇书记郭峰“大量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戚朋友强揽工程,其子郭某经营KTV并卖毒吸毒、卖淫嫖娼,长期包养情妇”等。
    曹县公安机关于2月8日立案侦查,2月25日将段磊刑拘,4月4日执行逮捕。7月3日,曹县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对段磊提起公诉。7月17日,曹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7月24日,因证据不足撤案撤诉,并释放了被拘押150天的段磊。
    7月24日,曹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主要负责同志向段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25日,曹县有关部门对办案机关的7名人员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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