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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建设厅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求实创新,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具有随州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我市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住房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一、领导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生工程,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在每年人代会上向全市人民作出庄严承诺,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十大实事之一,签订目标责任状,年终结硬账,为此市委、市政府组成督察专班,跟踪督察,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全力推进落实。建立住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社区居委会、区、市三级联动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明确各区(市)房管部门负责各行政区域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市财政、国土、规划、民政、物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市住房保障部门做好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工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负责辖区内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政策宣传、登记、调查、汇总、公示、上报以及廉租住房对象的复审等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住房保障工作。市委书记马清明同志多次就廉租住房问题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廉租住房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针对“夹心层”住房困难问题,要求积极探索经济租赁房等多种形式予以解决。市长刘晓鸣同志多次带领分管市长及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深入东城蒋家岗、北郊明珠小区视察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进展情况,现场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为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保证。
    目前我市共有城镇家庭户数10.81万户,低保家庭1.2658万户,占全市城镇总家庭户数的11%,全市城镇居民符合“十一五”期间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7445户(广水市1600户)。自2007年以来,我市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211万元,补贴住房困难家庭2589户。2009年计划发放廉租住房补贴600余万元、补贴住房困难家庭4200户。全市累计投入廉租住房建设资金6372万元,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180套5.9万平方米。8月28日,由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明珠小区已举行摇号仪式,278户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摇号中签。
    二、突出重点,加速推进实物配租房建设
    我市建市时间晚、基础差、底子薄,财政十分困难,城市正在进行大规模改造,在这样情况下,市政府拿出交通便捷、区位优越、基础配套完善的地段建设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近几年来,全市累计投资6372万元,划拨土地100亩,在蒋家岗和明珠路建设廉租住房1180套,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投资4000万元,划拨土地36.7亩,在文峰塔居委会建设廉租住房680套,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地质勘测和规划放线;计划投资1944万元,划拨土地26.1亩,在经济开发区建设廉租住房324套,建筑面积1.62万平方米。为多渠道增加廉租房房源,市政府已拟定收购改造旧房200套、1万平方米作为廉租住房房源。同时为多渠道筹集保障资金,市政府明确规定,以财政预算为主,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公积金增值收益、社会捐赠、违法建筑拍卖所得为辅,构成稳定的住房保障资金链,为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并根据国家政策,将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情况整理成册,上报到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和省财政厅,积极向上争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快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步伐。
    三、完善体制机制,为住房保障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1、健全机构,充实力量。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我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区(市)政府、市建委(房管局)、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税务、规划、物价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随州市廉租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同时在推行“大部制”的背景下,批准设置了“随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与市房产局合署办公,抽调骨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专司住房保障工作,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2、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定住房保障工作规划。根据2008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我市房产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市“十一五”住房保障工作发展规划进行修改完善,提高标准,加快进程,将规划期内5年完成的廉租住房建设任务改为3年完成,该规划已在2008年7月15日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布实施。
    3、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体系。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随州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随州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实施方案》、《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住宅建设的意见》等十余个文件,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为住房保障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4、广泛开展入户调查,充分掌握实际情况。2008年,根据省政府提标扩面的要求,市政府组织建设 (住房保障办)、民政、各城区办事处及乡镇住房保障部门深入基层各户,对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上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6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逐户进行摸底调查,并对中等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群体分类建立了规范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5、重心下移,注重基层平台建设。动态掌握住房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是我们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前提,为此,我们把基层平台建设作为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做到 “三加强”,即加强宣传,充分利用随州日报、随州电视台、随州广播电台新闻媒体、中国随州网、随州房产局网网络媒体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住房保障政策,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住房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基层网络建设,我们对市城区23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电脑及办公设施,统一管理模式,规范办理程序;加强培训,为提高基层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我们先后举办了2期培训班,培训200余人次,对全市各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住房保障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使每个从事住房保障工作的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政策和业务操作。
    四、注重探索,建设有随州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动态平衡的原则,我们积极探索,逐步建立起多层次全覆盖具有随州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具体分为五个层次:对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和租金核减为辅的方式,由政府提供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住房保障;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政府采取政策支持,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逐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对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条件,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的住房困难户,由政府投资建设经济租赁住房作为过渡性周转房;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允许以单位的名义团购商品房,并按房改政策给予适当补贴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对农民工,可按照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也可集中建设经济租赁房向农民工出租。同时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实施住房保障,由投资者投资买房,政府通过财政贴租的方式长期反租,并允许其产权上市流通,可以解决政府租赁型保障房源及财力不足的问题。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和保障体系建设力度,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我们将全面把握形势,抢抓机遇,不断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住房保障工作的提档升级,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随州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叶晓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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