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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许可证》等级资质评定和备案手续的通知
各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者、生产者、销售者: 为了规范我市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和省直部门相关规定,凡在随州市范围内从事微型计算机及其配件、显示器、UPS电源、调制解调器、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机、电视机、激光视盘机、摄(录)像机、数码照相机、MP4、MP3、学习机、家用音响、移动电话机、微波炉、电磁炉、电冰箱(冷柜)、洗衣机、空调、热水器、电烤箱、电饭煲、电火锅、电水壶(瓶)、电子消毒柜、电取暖器、抽油烟机、洗碗机、电风扇、电动剃须刀、吸尘器、电动自行车、自动麻将机等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者、生产者、销售者,必须在2009年10月30日前到我委申请办理下列审批手续(随县和广水市待明确相关机构后由其受理): 一、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经营者:申请办理《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许可证》和星级等级资质评定(《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颁布实施前已评定而三年期满的应当申请重新复核,更换等级星级标志)。 二、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设立特约维修服务网点以及保修措施应当申请办理 《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生产企业特约维修业务备案》或《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销售企业售后保修措施备案》手续。 我委将对按期申办的,向社会公示宣传,引导消费者维权消费;对逾期未办者,将依据《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发布消费预警公告。 地址:市政府大楼619室市经委行业管理科、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电话:3596200 13997874115 13872864698 联系人:王先正 艾国启 随州市经济委员会 2009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