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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实施
合理安排补贴资金 实行动态调整 补贴规模只增不减
新华社9月17日电 农资综合补贴自2006年实施以来,深受广大农民拥护,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支农惠农政策。近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是促进补贴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其主要内容是:根据化肥、柴油等主要农资价格的上涨情况,在综合考虑当年粮价变动、促进农民增收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合理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实行动态调整,补贴规模只增不减,以更好地保护农民种粮收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部门通知明确,实施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要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基本原则。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所谓“价补统筹”,即统筹运用国家财政补贴与调控粮价两方面措施弥补因农资涨价而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当农资价格上涨时,如果粮价涨幅不大,弥补农资增支则以财政增加补贴为主,适当考虑粮价增收因素;如果粮价涨幅较大,农资增支原则上主要靠粮价增收消化,适当增加财政补贴。 所谓“动态调整”,即中央财政安排补贴增量资金与农资涨价引起的种粮增支联动,补贴额度动态调整。如果当年农资价格水平较基期上涨较大,导致农民种粮增支较多,中央财政相应多安排增量补贴资金;当年农资价格水平较基期没有上涨或略涨,农民种粮不增支或少量增支,中央财政不安排或少安排增量补贴资金。 此外,“只增不减”主要指中央财政上年已安排的补贴规模在当年不减少。上年补贴规模自动作为次年的存量补贴,由中央财政继续安排。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从具体操作上讲,即以2008年亩均化肥、柴油支出水平为初始基期水平(以后年份高于初始基期水平的,则以该年作为新的基期年)。综合考虑当年农资价格和粮食价格变化以及国家财力情况,确定次年农资综合补贴规模。与基期相比,当年化肥、柴油价格上涨影响农民种粮增支较多时,则在上年补贴规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农资综合补贴;当年农资价格不涨或下降时,原则上保持基期补贴存量不变,如果连续三年粮食亩均化肥、柴油支出不高于基期水平,可以统筹当年财力情况适当增加农资综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