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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宣判三起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新华社10月15日电 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4日开庭审理的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3起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艾合买提江·莫明、托合提·帕孜力、韩俊波3名罪行极其严重的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另有3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3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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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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