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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堂地面湿滑致顾客摔伤
北京家乐福被判赔偿
  新华社10月27日电 57岁的赵女士在北京家乐福天通苑店水产卖场购物时,因地面湿滑摔倒受伤。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家乐福承担赔偿责任。
    据赵女士介绍,2008年7月31日11时30分左右,她在北京家乐福天通苑店水产卖场购物时,因地面的冰水没有打扫干净,导致她摔倒受伤。事后,家乐福天通苑店的工作人员陪同赵女士到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右肩外伤,建议保守治疗。家乐福天通苑店在支付部分医药费后,拒绝继续支付赵女士后续治疗花费的医疗费、交通费,赵女士多次索要未果。因此,赵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家乐福方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各种费用共计5万余元。
    法院认为,北京家乐福天通苑店提供的消费场所未及时清理地面,造成地面湿滑,导致赵女士摔倒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其不具法人资格,该赔偿责任应由其开办单位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承担。最终,法院判决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赔偿赵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13395.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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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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