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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泉水实施新国标月余
市面商品老面孔 市民大多不知情
作者:徐王俊
  饮用矿泉水新国标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新国标对饮用矿泉水暗含的潜在致癌物质溴酸盐,作为限量指标加以规定。11月10日,记者走访随城多家商场发现,市场上销售的矿泉水仍以“老面孔”为主,标明的成分、特征性指标均无变化,且市民对此大多不知情。
    中百仓储、中商平价、新世纪购物中心等商场货架上,各种矿泉水、纯净水等品类繁多,但记者逐一查看标签发现,商场销售的矿泉水生产日期都在10月1日之前,某些品牌注明了酸碱度、钙、镁、钾、钠等含量,但并没有按照新国标,注明溴酸盐含量和水源地。中百仓储销售员刘蓉告诉记者,她对新国标不了解,尚未接到上级更换矿泉水的通知。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没有一位知道矿泉水执行了新标准,对溴酸盐的危害,更是一无所知。
    据了解,溴酸盐是矿泉水生产厂家在使用臭氧进行杀菌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毒副产物,可能致癌。新修订的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新增的溴酸盐限量标准为每升不超过0.01毫克,还删除了原来的“菌落总数”指标,增加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产气荚膜梭菌3种致病菌指标,还须注明水源地。市民在选购时,应注意产品标签上所标注的内容,确保喝上放心水。
  (本报记者 徐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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