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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排污 加强监管
曾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作者:刘金伟、
本报讯 特约记者刘金伟、通讯员周立强报道:11月 9日,市环保局曾都分局工作人员将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送到力丰针织公司。“我们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种类、方式和总量排污,同时加强污染治理,实施清洁生产,保护好我们的美好家园。”该公司总经理李飞说。 为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改善环境质量,今年6月,曾都区启动了排污许可证工作,实行排污单位持证排污。该区环保部门对直接或间接排染企业的排污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初步核算总量分配,确定发放名单,再根据排污单位的排污状况,分批发放相应类别的排污许可证。据悉,该区将对100多家规模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目前已发放25家,于年底发放完毕。 该区排污许可证的发放结合排污申报、污染源普查等情况变化适时更新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备案。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该区环境监察单位将依照《行政许可法》、《湖北省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持证排污单位超出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量和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非法排污的行为,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进行处罚,直至吊销排污许可证。 同时,该区将排污许可证作为环保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对未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及不按照许可证规定排污的单位,环保部门不予审批新扩改建项目,不予出具行业准入、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等意见,不予支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