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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成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
12月底前启动实施 明年2月底全部到位
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文,明确曾都区为全省35个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县(市、区)之一。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实施的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之一,旨在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确保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以药养医”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确保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 在实施该制度的试点县(市、区)辖区内,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药物,将由省一级政府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试点地区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列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本报记者 毛传荣 通讯员 张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