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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人员将进行资格“充电”
经考试合格获取相关证书方能上岗
市运管处近期将启动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 我市有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2000多人。根据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要求,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经过有关培训,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但我市机动车维修人员大多只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件,不符合经营许可要求。为此,市运管处一是要求各区、市、县运管部门对本辖区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订阶段性机动车维修从业资格考核发证工作计划,并要求每季度组织一次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规定凡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的技术负责人、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车身修复人员、涂漆人员必须参加从业资格培训,无从业资格证人员不得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该处还要求有关部门做好从业资格考核发证工作的组织、宣传、统计和上报工作,以确保培训考试发证工作顺利进行。 (通讯员 谌耀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