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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无偿献血1200毫升今朝报销输血费1.7万元
作者:徐军国、
本报讯 记者徐军国、通讯员李高波、徐勇斌报道:1月15日上午,曾都区北郊农民王先生来到市中心血站,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他拿到了儿子在住院期间所用输血费的报销款,总计17600元。 王先生的儿子王雄从2002年起,开始在随州参加无偿献血,累计献血达到1200毫升。2008年3月,王雄确诊患上白血病,转至武汉进行治疗。同年11月,王雄医治无效死亡,住院期间,他曾多次输血。 近日,王先生整理儿子的遗物时发现他的献血证。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王先生带着王雄的相关材料来到了市中心血站。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根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六条,无偿献血累计一千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费享用不限量的医疗用血;其配偶或直系亲属免费享用等量医疗用血。王雄符合报销输血费条件,拿到输血费报销款时,王先生激动地说:“这些钱可解家里的燃眉之急,儿子像是把自己的血存进了‘银行’”。 市中心血站提醒,如果用血符合免费或等量免费的,要先把用血费用交付给医院,再凭医院临床用血凭证和献血证等资料到市中心血站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