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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由于近期国内成品油价格大幅上涨及天然气供应紧张,直接影响出租客运汽车经营者的经济利益。为减轻油价波动给出租车行业带来的负担,尽可能减少对消费者出行的影响,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并依据《价格法》及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城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城区出租车征收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每车次1元,公示后执行。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是临时性价格措施,待成品油价格降低或天然气恢复正常供应后停止征收。
    各出租车经营者,在收取燃油附加时,应在车内可视处向乘客公示,并向消费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物价、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出租车运价的管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大对燃油附加的执行时间和收取标准的检查力度。对超标准收取燃油附加的出租车经营者,要依法从严查处,确保城区出租车收取燃油附加的工作顺利实施。市物价局和市交通局的咨询电话为:3311808和3243120,监督举报电话为:12358和96595—2。
  
    随州市物价局 随州市交通局
  
    201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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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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