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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黄赌毒枪”团伙涉黑案一审2人死刑
新华社2月4日电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4日对备受关注的陈明亮、马当等34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2人死刑2人死缓,该组织三名“黑老大”陈明亮、雷德明、马当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 2001年9月,陈明亮、马当、雷德明等人合伙在重庆市渝中区设立重庆大世界酒店有限公司云梦阁俱乐部。此后,陈明亮、马当、雷德明采用拆分云梦阁股份利益拉拢等手段,纠集、网罗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以云梦阁和大世界酒店为据点,进行了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陈明亮、马当、雷德明为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以处于重庆市繁华中心地带的云梦阁为窝点,组织大量妇女卖淫,获取大量非法收入;在澳门从事洗码活动,非法组织境内私营企业主到澳门赌博,获取巨额佣金,以此扩充组织成员的经济实力;为攫取更多的非法收入,庇护组织成员贩卖、运输毒品;通过强索债务和插手纠纷,获取非法利益。 为强威立势,该组织以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凶器进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暴力犯罪活动。通过澳门洗码并采取威胁、滋扰手段对国内企业主追收赌债,利用组织的强势地位插手民事等纠纷,对相关人群造成心理强制;以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背景干预竞拍等经济活动,挑战法律和政府的权威。该组织实施的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通过发放消费卡、送红包等利诱、贿赂方式,该组织拉拢腐蚀公安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组织寻求庇护。 “云梦阁”自开业至2008年2月经营期间,长年有三四十名至一百余名妇女在此从事卖淫活动,上交管理费3万元至7万元不等,在7年经营期里,累计获取非法收入2600余万元。此外,2005年至2009年1月,该团伙还三次参与及安排他人贩卖、运输毒品共计16032.8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