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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40天内,4名从监狱出来的刑满释放人员纠合在一起,在我省实施3起出租车绑架案,共获赃款15万余元。昨日,随州警方宣布,全省系列出租车绑架案成功告破,3名绑匪落网。
“的哥”被绑索赎金
2009年12月6日下午6时许,家住随县厉山镇居民小林和往常一样将晚饭做好后,给在外跑出租车业务的丈夫阿军打电话,喊他回家吃晚饭。电话中,阿军说,现在正在送客人到随县唐镇,吃饭估计还需要等一会。
一直等到晚上8时30分许,丈夫还没有回家。看着桌子上已经冰凉的饭菜,小林又拿起手机。让她意想不到的是,阿军手机已经关机。“早上才充的电,不可能因缺电而关机!”一种不祥之兆顿涌心头。随后,每隔10分钟,小林就打一次丈夫的电话。
冬夜,是那样的寒冷,在漫长的等待中,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次日早上6时,阿军的电话终于接通了,小林刚喊了一声老公,电话的另一端,阿军打断她的话,并急促地说:“我被绑架了,你快准备11万元,上午11时有人打电话给你,不要报警。”随后,电话挂断了。
丈夫遭绑架了,小林一下子瘫软在沙发上。半晌回过神后,她向警方报了案。
并案侦查锁定目标
随县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调出精干力量展开侦查,同时让小林继续与绑匪周旋,为警方破案争取时间。当确定绑架者在南阳,随县警方立即赶往此地。
上午10时许,小林的电话再次响起,是阿军的手机,电话另一端是绑匪的声音:“你要在下午2点钟之前将钱准备好。”小林在电话中央求道:“家里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能不能少点。”对方迅速把赎金的数量从11万降为8万元。在讨价还价中,赎金最后降至5万元,同时绑匪恐吓道:“如果下午两点之前不把钱打到卡里,就永远也别想见到你老公。”然后手机又被关掉。
为确保人质安全,人质家属向绑匪指定的账户上汇款5万元,在收到汇款后,绑匪放了人和车。
此后,专案民警继续在河南省宛城、方城、新野等地开展工作。经查询发现,此前的2009年11月18日发生在十堰郧县的绑架出租车案与2009年12月6日绑架随州出租车案作案手法极其相似,绑匪取款地点均在河南南阳。正当侦查专班以南阳为中心展开调查时,去年12月31日,荆州洪湖再次发生一起绑架出租车案,绑匪索取赎金8万元后放人。
民警调取监控录像发现,“12·31”案中提取赃款的犯罪嫌疑人与“12·6”案提款人系同一人。民警分析后认为3起案件是同一团伙所为,并将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锁定为有犯罪前科的岳某、胡某。在南阳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连续5天昼夜跟踪、蹲守,终于在2010年1月7日凌晨1时许,随州警方在南阳市将其中两名绑匪36岁的河南人岳某和30岁的河南人胡某抓获归案。随后,民警又乘胜追击,将36岁的嫌疑人袁某抓获。
逃跑结伙“挣钱”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供认了密谋实施绑架人质的全部经过:
岳某是南阳市宛城区人,只有小学文化,从1993年起,他先后3次因盗窃、抢劫等罪名入狱服刑。
2008年4月,因为熟人郭某欠哥哥的钱不愿还,他和3个“朋友”劫持了郭某的孙子,非法拘禁了28小时,直到郭某将所欠钱款打入指定账户后才放人。
在这次非法拘禁前后,他还伙同他人进行了一次敲诈、一次抢劫,获利3000元。3起案件的受害人均报警,多人落入法网,岳某却借机逃走。逃窜过程中,岳结识了南阳宛城人胡某、袁某和李某,他们都有一些共同点,都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且均有前科。其中岳某曾经三进宫,而胡某、袁某都判过两次刑。4名经历大多相同的人结伙后,相约想个法子“挣钱”。
2009年11月,李某和岳某在一起喝酒聊天时,李某称自己马上要结婚了,可身上却没钱。此时的岳某也为无钱烦恼。说着说着,他们想到一夜暴富,并决定用绑架的方式去挣钱。
多次实施绑架
挣钱的方式确定后,他们4人经过多次谋划,决定开始大干几笔。
2009年12月5日上午,岳某、胡某、袁某在一起商量到湖北省枣阳市去绑个跑黑出租车的司机搞点钱用,当天下午他们从南阳市乘长途汽车到湖北省枣阳市,但没有发现可以绑架的目标。这时岳某提议到随州去看看,其他两名同伙当即同意。携带胶带、水果刀等作案工具来到随州后,他们在随县厉山镇的一家小旅馆住了一夜。次日下午6时许,3名嫌疑人在厉山镇转盘处以租车为名租用阿军的黑色吉利自由舰轿车。他们声称到随县唐镇去,并与阿军谈好60元的车费。当阿军驾车行至316国道唐镇砂子路段时,他们对其实施了绑架。反抗中,阿军被殴打致伤。随后,嫌疑人用胶带将其手脚捆绑,绑架至河南省南阳市,向阿军家属索要赎金11万元。
为扰乱公安机关的侦查视线,嫌疑人岳某对作案人员又进行了详细的分工,由胡某、袁某负责看守人质阿军,其用受害人阿军的身份证在南阳市工商银行办理一张工商银行卡,并不断地变换地点打电话给受害人的家属索要赎金。经过多次讨价还价将赎金从11万降至5万。得知赎金已经汇入卡中时,岳某用银行卡分别在南阳市、新野县ATM自动取款机和柜台将5万元赎金取出。收到赎金后,他们将人质抛弃在新野县境内。
随州绑票成功后,岳某又多次找到胡某,说在春节前再干一票,弄点钱好过年。去年12月31日下午6时许,他们窜至湖北洪湖市峰口镇,以同样手段将司机小明绑架至河南省南阳市,小明在反抗时多次被打伤。随后,嫌疑人向小明的家属索要赎金20万元。其家属向银行卡中打入8万元的赎金,嫌疑人在收到赎金后,于2010年1月4日上午将受害人连人带车抛弃在河南唐河境内后逃离。
同时他们还交代,此前的去年11月22日下午6时许,岳某、胡某、李某等人窜至郧县汽车站附近,以租车为名将的姐王某绑架至河南省南阳市,向王的家属索要赎金5万元,后王某家属向嫌疑人指定的工商银行卡中打入21000元的赎金。次日下午,他们将受害人王某连人带车抛弃在河南省方城县券桥乡营坊村南侧的滨河东路上后逃离。
每次作案后,他们将赎金都平分了。到他们被抓获时,身上大都只剩下几百元钱了。胡某交待,每次绑架分了钱后,他们都大肆挥霍,这些钱主要用于洗脚、抽烟、打牌、赌博等。
目前,3名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另一名逃犯李某正在追捕之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文中受害人及其家属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徐军国 通讯员 袁红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