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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有”工程促农村市场主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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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周伟报道:市工商部门在去年实施“百名工商干部联络服务百个行政村”活动的基础上,今年重新选定200个行政村实施农村市场主体“七有”工程,即用3年时间使千人以上行政村都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注册商标、经纪人、合同订单品种、农资规范经营店、食品安全示范店、维权示范站。 工商部门多途径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登记注册时采取先办照、后完善、先运行、后规范的办法,引导农民发展“一村一社一品”;实施“一企一标”、“一社一标”、“一村一标”工程,推广运用“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协会)+商标+农户(基地)”经营模式,引导培育高知名度商标;引导农户与涉农龙头企业建立供需关系,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种农产品实行合同订单;引导农民进入经纪行业,实现一个村有一个以上经纪人,并开展执业培训;建立农资连锁经营新模式;维权护农,打造“红盾护农”新机制。 截至4月底,全市工商干部联络服务的200个行政村中,达到“七有”的行政村有22个,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18家,注册商标76件,合同订单品种达167个(次),设立农资连锁经营店230个、消费维权站278个、食品安全示范店154个,827人成为农村经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