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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路人财务作案十多起
三“飞车贼”被判刑
本报讯 通讯员陈赤锋、朱玉玲报道:近日,市中级法院对夜间驾驶摩托车抢夺路人财物、疯狂作案10多起的凡某某等作出终审判决,对三名“飞车贼”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9年,拘役9个月。 去年2月至5月间,被告人凡某某和邓某某两人结伙在随城烈山大道驾驶摩托车抢劫作案1起,抢得财物1000余元,且致使驾驶电动车的被害人吴某某当场摔成轻伤;在随城、随县安居镇、厉山镇等地盗窃作案8起,盗窃财物价值1.44万元。两被告人还伙同另一被告人靳某某在随城抢夺作案5起,抢得财物折款1万多元。 几名被告抢夺的对象多为单身拎包女性,采取驾驶摩托车慢速接近、趁受害人不备一次性夺走其手提包、得手后快速驾车逃离的手段。根据三被告犯罪事实,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