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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施法恩六青年重获新生
作者:包东流、
本报讯 记者包东流、通讯员汪军鸿、程三国报道:近日,随县人民法院适用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对6名因聚众斗殴的被告人分别给予了不同的刑事处罚。 去年5月的一天,随县某高级中学学生李某与王某为抢水龙头洗脚发生争执,王某威胁李某说要找其麻烦,李某于是找到同学博学(化名)解决此事。博学让李某买烟给王某,李某掏钱给博学买了两包香烟。李某的同学郭某得知此事后,认为博学不对,便邀上孙某找博学要烟,为此,双方发生冲突,约定晚上打一架。当晚,博学的同学李龙(化名)和张某、黄某、孙某、严某、吕某等人在校外,持械聚众群殴,致严某、张某和孙某不同程度受伤。案发后,孙某、严某、张某、黄某、吕某在家长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六名被告人因逞强斗狠,纠集同伙与他人聚众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被告人张某等人能在案发后在家长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交犯罪事实,均被认定为自首,具备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之量刑情节,且黄某、孙某犯罪时又不满18周岁,6被告人犯罪均系初犯,主观恶性不深,而李龙、孙某现又在校读书,可酌情从宽处理。经走访和征求校方意见,为了给予李龙和孙某重返学校完成学业、重新作人的机会,以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发挥刑罚的教育改造作用,挽救失足青少年,决定对李龙、张某、黄某等判处缓刑,对孙某免予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