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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车为名骗走小轿车
4名车主损失20余万元
本报讯 记者毛传荣、通讯员黄素梅报道:近日,以租用汽车为名,骗走租车行4辆轿车的杨某被广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9年8月至10月,现年27岁的广水市杨寨镇居民杨某,多次以“要出去玩”、“孩子生病就医”、“到外地办事”等为借口,以租用车辆为名,将广水市居民卢某、李某等人用于出租的4辆私家小轿车骗走,随后采用办理汽车假证件的手段,将小轿车抵押或卖给汽车寄售行,所得赃款用于赌博和购买彩票。四辆小轿车总价值228701元。 因杨某租用的均为熟人的小轿车,车主没有丝毫怀疑。4位车主在一再打其手机无法联系的情况下才到公安机关报案,后杨某在其父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该案侦查、起诉后,人民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办案人员提醒,现在汽车租赁业日益红火,租赁业主们要关注客户的信用度,以免财产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