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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关中地区“母亲河”
陕西三地市政府首遭“环境处罚”
  新华社7月4日电 西安市政府近期收到一张由省环境保护厅开出的40万元罚单,同时收到这种罚单的还有宝鸡和咸阳市政府,这三个城市因向关中地区 “母亲河”渭河超标排放污染物,被罚交纳70万元“环境补偿金”。
    据悉,将“环境罚单”直接下达给一级政府,甚至对省会城市也“不留情面”,这在陕西前所未有,在全国也屈指可数。
  母亲河“患重病”
    从陕西版图上看,作为黄河第一大支流,全长800多公里的渭河,承载着陕西省三分之二的土地、人口和GDP。可是,这条关中地区的“母亲河”,却在两岸加速工业化、城镇化的浪潮中,承受越来越重的污染负荷,导致河流逐渐失去生态功能。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李孝廉坦言,以小造纸、小冶炼等为主的污染型企业以及高度密集的人口产生的生活废水,就像插在渭河头上的“两把尖刀”。以两岸造纸厂为例,其排放的COD已远远超过渭河的环境容量。
  地方政府收到“罚单”
    面对渭河治污窘境,今年初,陕西省开始在西安、宝鸡、咸阳和渭南4市开展地表水生态环境补偿试点,通过“奖优惩劣”的曝光机制,为地方政府戴上环保治污的“紧箍咒”。
    李孝廉说,按照“环保考核”新规,陕西省环保部门每月对各市考核断面的水质进行监测。当出境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高于控制指标时,省财政厅将向相关市政府收取污染补偿金。污染补偿金的标准为化学需氧量每超标1毫克/升缴纳10万元。根据2010年前4个月的监测考核结果,西安、咸阳、宝鸡接到了“环保罚单”。
    一直稳坐全省经济“头把交椅”的西安,没想到自己也坐上了排污受罚的 “头把交椅”。西安市常务副市长董军坦言:“这张‘环保罚单’对我们触动很大,它警示我们把治污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西安要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必须在降低“结构性污染”中挖潜力。
  “环境处罚”要制度化
    据记者采访,陕西省环保厅向地方政府处罚的污染补偿资金,60%将用于渭河流域各设区市综合治理减排工程、群众饮水安全工程和污染补偿项目,另外40%将用于奖励工作力度大、水质改善明显的设区市。
    李孝廉说,地方政府应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逼近极限的环境承受力要求地方政府必须打破思维惯性,真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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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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