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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随州市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道军
  
    随州市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7年成立。2008年依法纳税20余万元,2009年公司实现税收48余万元。连续两届荣获随州市工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和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第十一届“消费者满意单位”。
    2010年公司更是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仅上半年就依法诚信纳税130余万元,在广大纳税人中作出表率作用。预计下半年将实现税收300万元,全年税收突破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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