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气价格上调
每立方米涨2角 低保家庭先收后返
作者:徐斌、实习生邓成成、
本报讯 记者徐斌、实习生邓成成、通讯员梅芬报道:昨日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从8月22日起我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至2.8元/立方米。 据了解,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问题的通知》,我市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调整,经省物价局批准,我市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原来的2.6元/立方米调整为2.8元/立方米,涨幅7.69%为全省最低,调整后的居民天然气价格从8月22日起执行。 随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盛仁华表示,凡在8月22日之前已充值购买天然气的用户,表上库存的天然气,仍按调价前的出厂价计费。对于抄表用户,本月底抄表结算时,22日后每天的用气量按照调整后的定价收取用气费。 据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我市居民天然气价格实行联动调整方案,为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而降低生活水平,我市对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家庭实行补贴,采取先收后返的形式,年终返还差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