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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气·争先·争辉
在全市“争当干事创业型好班子、争做勤奋奉献型好干部”活动中,市国税局启动了“为党旗争辉”活动。笔者认为,争气、争先、争辉,是渐次提升的三种价值取向,是好的班子和个人应该遵守的行为标准。 争气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人们常把不争气的人喻为 “扶不起来的刘阿斗”。所谓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是干事创业的起码要求,真正争气的班子或干部应当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相反,不想干事、不能干事、干不成事、经常出事坏事就不能算是合格的班子或干部,也可以说是不争气的班子或干部。不争气的班子,软弱涣散,无执行力,无凝聚力,上负组织重托,下负群众期望;不争气的干部,素质低下,无法纪意识,无道德底线,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俗语说: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争气是人之为人的价值起点和道德底线,更何况公务人员、国家干部? 争先是一种较高的价值追求。但对共产党的组织和党员来说,这却是基本的责任和要求。争先必须有创先的意识,这是争先的思想基础;争先必须有领先的目标,取乎于上,仅得其中,目标不先进,结果不可能先进;争先必须有超群的素质,在加强自身建设上下苦功夫,率先垂范,团结带领群众干事创业;争先必须有保先的措施,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执行力的关键是“干”。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浓厚的“双争”氛围,争出素质,争出团结,争出成果,争出先进的班子和个人。 争辉是一种更高的价值追求。如果争先是干好事,争辉就是干大事;如果争先是建功立业,争辉就是建奇功、立伟业。争先着重于实践层面,争辉则提升至理念、理论的高度;争先是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努力,争辉是长期争先的质变、升华与奖赏。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增辉才能争辉。如市国税局提出真心、真诚、真情的“三真”服务理念,并矢志不渝地践行,被誉为“服务地方经济的一面旗帜”,为税徽增了辉、争了辉。该局作为全省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单位,在5月份的检查验收中,受到省检查组的高度赞扬,为随州的政府部门增了辉、争了辉。 争气、争先、争辉是渐次发展的三种工作状态。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工作是作风的体现,只有确立更高更远的目标,才能达到更高更远的境界。 (作者系市国税局干部)李天兵 王文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