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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出炉
作者:郑立
  本报记者 郑立 通讯员 张伟
  八问自来水涨价
    8月初,随州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出炉。20多天来,社会各界对听证方案有何意见和疑问,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听证方案:
  试行阶梯水价涨幅控制30%以内
    据了解,今年以来,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把水价改革和调整摆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突出位置。我省已有咸宁、荆门、襄樊等城市相继召开听证会,调整了城市供水价格。武汉、宜昌、荆州、孝感、鄂州等地准备召开听证会调整水价。
    从去年7月以来,市水利局和玉龙供水公司多次申请要求调整城区供水价格。今年8月,市物价局根据供水企业实际经营成本,初步提出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具体为居民用水试行三级阶梯式水价,结合随州城区实际,拟按每户4人,每人5吨,计每户按20吨标准确定月基本水量。阶梯式计量水价级差按1:1.5:2进行确定,即每户每月用水量20吨以内(含20吨)按基础水价1.50元/吨计收;20-30吨 (含30吨)按2.25元/吨计收;30吨以上按3.00元/吨计收。对未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抄表到户的居民小区和单位,暂按1.50元/吨执行。行政事业性单位水价拟调整为1.60元/吨;工业生产用水水价拟调整为1.80元/吨;经营服务业用水水价拟调整为1.80元/吨;特殊行业用水水价拟调整为3元/吨。对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家庭实行优惠政策,即对低保家庭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5吨以内的,每吨按1.35元收取,超过15吨的,按1.50元收取(上述各类水价不包括污水处理费)。
    为使定价更趋合理,物价部门近期将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相关信息见价格信息网(www.suiw.com.cn/www/qszx/zfsw/xzdw/wjj/A0405050101index_1.htm),社会各界可通过价格信息网或委托听证代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供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出炉后,记者收集了市民、听证代表对水价的疑问,并采访供水企业及物价部门对此进行解答。
    来自供水企业提供的资料显示,从2006年至2009年,随州玉龙公司每年亏损在数百万元以上,最高的达1000余万元。
    供水部门负责人说,造成供水企业严重亏损的原因是供水成本居高不下。据介绍,随州城区供水水价仍是2003年省物价局批准的1.2元/吨的标准。在长达6年多时间里,由于工业原材料、电费、人员工资、水资源费的不断上涨,其单位供水成本已达到2.08元/吨。此外,城区建成面积不断扩大,供水管网不断延伸,加上老城区管网老化、每年管网建设、改造、维护成本给企业增添新的负担。为了保证城区供水的正常运行,减缓供水企业的亏损压力,供水企业和市水利局向物价部门提出调价的申请。
    有关方面指出,只有及时理顺水价,完善价格机制,实现以水养水才能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进而推动关系国计民生的城市基础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调整水价还是保护水资源的需要。随州市是一个水资源非常匮乏的城市,无客水过境,通过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以唤起人们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从受理申请开始,依次进行成本监审、拟定调整方案、组织听证、确定调整方案,最后上报市政府和省物价局批准公告后执行。
    根据市水利局和市玉龙供水有限公司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和随州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组成成本监审小组,对随州市玉龙供水有限公司的2007年至2009年三年的供水成本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审核。在成本监审过程中,坚持合法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扣除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规定的费用以及与经营过程无关的费用,并按照行业标准和社会公允水平要求确定;其中,人员工资按当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供水管网输送漏损率按18%控制。较公司申报成本,年均审减1888.53万元,经过审核,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审定的该公司综合供水成本为1.56元/吨。
    市物价局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随州市实际,把调整幅度控制在30%以内。同时根据供水企业实际经营成本,充分考虑大多数居民的承受能力,在鼓励节约用水的原则下,探索试行阶梯水价制度。并通过价格杠杆引导供水企业注重内部挖潜,不断提高供水质量和服务水平。在这些原则下,物价部门初步提出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物价部门解释说,所谓“阶梯式水价”,是在合理核定用水户基本用水量的基础上,对定额以内的用水实行低价,对超过基本用水量的部分实行超量累进加价。这实际上是一种分段计价的水价结构,这种计价方式更能体现公平负担成本、合理保障收益、提高用水效率的水价定价原则。实行“阶梯式水价”,是国家的要求,其目的在于唤起人们珍惜水资源、合理有效地利用水资源的意识,有效遏制用水效率低和浪费水的现象,外地也实施多年。
    水价调整关系着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对增加家庭支出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不会太大。在节约用水政策的引导下,若每户生活用水不超过20立方米,则每月每户增加支出6元。据统计部门提供数据表明,随州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21.75元,按每户3人计算,生活用水调价金额占人均月支配收入的0.18%。从这个角度看,对绝大多数市民而言,本次调价不会影响居民生活质量,增加的支出是可以承受的。
    调价后,对于工业生产和经营服务业成本的影响也不大。据统计,2009年城区工业和经营服务业售水总量分别为1679083和1113476立方米,调价后,预计增加工业企业和经营服务业生产用水成本为100.74和66.81万元。而行政事业单位按去年售水水量为526191立方米,增加行政事业单位用水费用仅21万元。
    为体现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此次水价调整后,对城市低保居民,实行优惠政策。对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家庭实行优惠政策,即对低保家庭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5吨以内的,每吨按1.35元收取,超过15吨的,按1.50元收取。
    目前,我市城市综合供水价格在省内同等城市中处于中等偏下水平,特别是工商业及特种行业用水在全省同类城市中是最低的。不仅如此,从长江、汉江等地取水的城市如武汉、宜昌、襄樊、黄石、鄂州、黄冈、仙桃等,不需交纳原水费,我市的取水水源地是先觉庙水库和白云湖水库,按照相关规定需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交纳每吨0.10元的原水费(同类城市有荆门、咸宁),相应地增加了供水成本。随着供水成本的不断增涨,全省大多数城市已经调整或准备调整供水价格。其中:咸宁、荆门、襄樊等城市已召开听证会、调整了城市供水价格,武汉、宜昌、荆州、孝感、鄂州、仙桃等城市准备召开听证会调整水价。据了解,全省的平均调整幅度都在30%左右,此次价格调整后,我市的供水价格水平在全省同类城市中仍处于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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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5 版:关注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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