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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出台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方案
月均用电量超110度或涨价
新华社10月9日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日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 《征求意见稿》提出,居民阶梯电价将划分三个档次,电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第一档电量按满足居民基本用电需求确定,电价维持较低价格水平;第二档电量反映正常合理用电需求,电价逐步调整到弥补电力企业合理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水平;第三档电量,体现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电价反映资源稀缺状况和环境损害成本。居民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标准,以省(区、市)为单位,按照覆盖一定居民用电户的比率确定。 《征求意见稿》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第一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70%(全国平均每月110千瓦时)或80%(每月140千瓦时)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电价分别为保持基本稳定和每千瓦时电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90%(每月210千瓦时)或95%(每月270千瓦时)居民用户的电量设置,每千瓦时电提价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为超过第二档电量(每月210千瓦时以上或270千瓦时以上),每千瓦时电提价不低于0.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