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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网络不能自拔盗割电缆身陷囹圄
作者:包东流、
本报讯 记者包东流、通讯员晏贵先、刘丹萍报道:因沉迷网络游戏,挥霍无度,无钱上网后就盗割电缆卖钱。日前,三“网迷”被随县人民法院各判处三至四年的有期徒刑。 陈某、徐某、王某与周某(已另案处理)通过网络相识。去年11月,陈某、徐某和周某在随城一网吧上网时,协商去偷电缆线。三人窜至一乡镇,盗割电信公司的电缆线300余米,在一废弃屋内焚烧后,将铜芯线卖给一废品收购点,得款1800元,四人瓜分。次日,在周某提议下,陈某、徐某和周某又盗割电缆卖得现金。几天后,周某、陈某、徐某、王某四人上网时,周某再次提议偷电缆线,其余三人均同意。当四人在一乡镇通村公路盗割电缆时被抓获。经鉴定,陈某等四人三次所盗割电缆线价值4万余元。 法院认为,陈某、徐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通信电缆,既危害了公用电信安全,又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所盗窃电缆价值巨大,构成盗窃罪。根据其在犯罪过程中的犯罪情节,分别判处陈某等三人三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