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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介绍
研究制定本地地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税收及法律法规规定税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下达本系统税费收入计划,开展税费源调;监督检查税收执法活动;负责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税收宣传;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负责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