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分步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
作者:陈玉、
本报讯 见习记者陈玉、通讯员赵建辉报道:10月22日从市农业局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市内各批发市场、超市、配送中心和仓储单位销售的水果、畜禽、水产品,广水和随县城区内销售的新鲜蔬菜和猪肉,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将分步完成。目前,我市已在新世纪购物中心、中百仓储、中商平价、黄垅蔬菜批发市场蔬菜、猪肉销售专柜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凡在以上地点销售的生鲜蔬菜和猪肉,必须出具检验证明和产地合格证明。以上卖场、超市建立了蔬菜、肉类产地证明档案,每日抽检蔬菜农药残留,并公示检测结果。 从明年1月1日起,将市区实行市场准入的农产品范围扩大至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将实行区域覆盖至县政府所在的城镇。从2012年1月1日起,凡我市行政区域内销售的所有农产品,将全部实行市场准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