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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一、“119”调度指挥中心值班员昼夜值班,受理报警电话准确迅速,用语文明,态度和气。苦练精兵、严阵以待、救人危难、快速灭火、处置险情,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生命安全。 二、做好消防站全天候对外开放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群众随时参观学习。通过简单易会、便于操作的实践项目和生动的火灾案例,向群众传授消防法律、法规、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 三、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文明、严格、公正执法,提高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质量,对待群众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在受理消防行政许可申请时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将申报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四、对建设单位申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自受理之日起,一般工程在20个工作日内,国家、省级和市级重点工程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依法受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13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六、对国家、省、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在图纸审核、验收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给予优先办理。 七、加强消防廉政建设,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不接受被监督单位的馈赠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 八、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提出的问题及时答复,不拖、不推、不刁难。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调查处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