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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贷款三年不还法院受理及时还贷
作者:包东流、
本报讯 记者包东流、通讯员刘丹萍报道:日前,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收到从随县法院划回的某单位负责人李某拖欠的贷款本息23万元。这笔拖欠了3年的贷款,在信用社起诉后,随县法院只用了1个月的时间就将贷款全部收回。 2007年10月,李某从市信用社贷款,此后一直没有归还。拖欠了近3年后,信用社于2010年9月将李某起诉至随县法院。在法院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之后,李某仍然不还款,而且还通过各种关系向法院施压。法院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李某并不是没有还款能力,而是拖着不还,最后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存款冻结在银行,李某才被迫如数还款。当地其他20余户借贷者看到此情形,纷纷筹措资金,还清了所有贷款。 据了解,随县法院把金融债权纠纷作为审理案件的重要部分,专门开通“绿色通道”,对此类案件简化立案手续,尽量缩短办案周期,通过各种调解手段来收回不良贷款。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金融机构起诉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07件,已审结93件,收回不良贷款46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