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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理性“断案”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在随南山区洛阳镇红星总支前后工作了四年时间,经历了艰难、艰苦和复杂的农村基层工作的全面历练。这四年中,中心工作,阶段性的工作,日常性的工作,突发性的工作,包括死人停尸闹丧,遭遇暴雨袭击受灾等等,处理的不少……至今感觉恍如昨日,其中,特别让我难忘的是一桩“断案”经历。
    那是我刚到红星总支任办事处主任不久,大约是1991年5月份的一天,总支书记安排我下午到刘家桥村去调解一桩民事纠纷。
    到达村里,我先了解了一些基本情况:是两家为宅基地闹纠纷。郑家拆房重建,将重建房屋的基础比较明显地偏向了孙家一侧,孙家制止,郑家不听,双方动手,孙家女人被打伤。遂找村里处理,村里的处理意见是:郑家将房屋基础退回原址,并向孙家赔礼道歉。对此处理意见,两家均不接受,孙家认为,除退回原址、赔礼道歉外,因孙家女人被打伤,郑家还要赔偿医疗费。郑家的意见:因房屋重建,原来的基础面积太小,要扩大一点,但右边无法扩充,只能向左边扩充。并表示决不向孙家赔礼道歉。
    我跟村支部一班人反复探讨,如何处理这起民事纠纷,始终无法形成一个比较客观的思维判断。于是,我提议到现场去看看再说。
    到现场后,把双方当事人都找到一起,又拿出绳子、皮尺现场丈量、询问,经过一翻折腾,确认孙家反映属实。随后,我和村委一班人及当事双方都到村办公室进行具体的调解处理。当事人双方又一番“口沫横飞”之后,我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和因素,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郑家因改造房屋,房屋基础是否作适当改变,由村委会负责协调处理;孙家女人被打伤,郑家赔偿30元医药费。
    对这一处理意见,孙家勉强接受。然而郑家却拒绝赔钱,郑家女人称自己胳膊上也有伤。
    我仔细看了看,没看到明显的伤势,更别说像孙家女人那样胳膊有明显红肿,并打了绷带。便问道:
    “我怎么看不出伤在哪里?
    郑家女人指着自己的左胳膊说:“你没看到我这个胳膊被打肿了,一个胳膊粗,一个胳膊细。”
    但我看到的是:两个胳膊都是好好的,既无粗细之分,又无红肿之痕。
    “那你没找医生瞧哇?”
    “我要做屋!没得时间!”她气冲冲地说。
    她们两家之间肯定发生过撕扯,但郑家女人究竟是否也被打伤?怎么确定?
    我把村书记叫出办公室探询,他说郑家女人绝对没得伤,要是她身上有伤,她只这么个势儿?只怕早就闹翻了天!
    看来只有行粗礼了。进办公室坐下后,我叫郑家女人把两个胳膊都伸出来,我用右手分别在她的两个手腕上量了一下,很决断地说:“两个胳膊一般粗,你左胳膊上没得伤。那三十块钱的赔偿款必须要出。你若不服可以去搞法医鉴定,不过我告诉你,搞法医鉴定可是先要出钱的。”
    郑家两口大概没想到我会如此用手一丈量就把“案”给断了,竟怔住了,一时无语……
    见她二人语塞,村干部赶忙唱红脸,让她接受办事处的处理意见算了,不要扯长了,扯长了对谁都不好,也耽误她家建房子……
    她夫妻两人见此状况,加之确实理亏,也只好作罢,再者说,房屋基础还要靠村委会协调处理,便勉强接受。村书记迅即宣布调解至此结束,那三十元赔偿款由村委会督办到位。
    此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了,我们才去派饭户吃晚饭。不过,这个晚饭虽然吃得有点晚,但吃的比较“爽”……
    此纠纷的处理虽显得有些非理性,说白点有些粗鲁,有些土老帽,但总算是处理下去了。通过这件事的处理,使我体会到对有些看似复杂的问题,在留有回旋余地的前提下,是可以采取不拘一格的方式进行处理的。目的只有一个,方法可以多样。
  
    ●周念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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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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