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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房要写两个名 丈夫:这是你不信任我
婚姻法“新规”让小两口很“受伤”
作者:包东流、
  本报讯 记者包东流、通讯员陈令报道:“听说《婚姻法》有新规定,婚前买房,房子写一方名字的,房子就属于其个人财产。我想了解一下这个规定到底是不是真的。”日前,家住随城五眼桥附近的小刘向记者来电询问。
    据小刘介绍,他和妻子是去年结的婚,婚前由他的父母筹了10多万元付首付购买了一套新房,剩余的房款由双方父母承担。“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前几天妻子突然说要把她的名字也加上去。”小刘告诉记者,“为此,她还和我吵了几架。”小刘妻子为何突然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自己的名字?后来小刘才知道,原来妻子听单位同事说《婚姻法》出新规定了,婚前买房,如果由一方父母出资,房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那么离婚后房子就归个人。“我们已经是一家人了,应该不分彼此才对,为什么还分得那么清楚?”小刘觉得很“受伤”,认为妻子不相信自己。
    记者为此咨询了我市的法律界人士。一位律师告诉记者,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关于《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的“征求意见稿”,里面确实涉及了不少与夫妻双方财产有关的问题,但目前这个所谓的 “规定”还处在征求意见的阶段,因此为此事吵架不值得。该律师还建议,夫妻双方如果对房子归属有异议,事先可以对财产做书面约定或者对财产如何处理的问题到公证处做公证,这些都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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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2 版:本埠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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