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婚姻纠纷杀死姨兄 潜逃九年后被判无期
本报讯 通讯员王艳丽、詹学升报道:因婚姻纠纷一怒之下杀死亲姨兄,外逃九年后被抓获归案。1月4日,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14万余元 1992年,家住随县尚市镇的王某与丧偶的谢某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谢某开始与王某姨妈的儿子杨某同居。王某和基层组织干部多次劝说,谢某仍不愿与王某共同生活。2001年11月1日,王某从武汉回来欲解决此事,因怀疑谢某在杨某家中,遂径直乘车于当晚8时来到杨某家,并趴在院门外观察动静。至次日凌晨3时许,王某发现杨某和谢某踪影后翻墙入院,此时杨某亦发现在窗外走动的王某。王某要求开门未果,便拿起院内的铁锹砸门,杨某开门出来与王某扭打。打斗中,王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单刃刀连捅杨某数刀后翻墙逃跑,杨某被送至医院后不治身亡。 王某当晚逃至武汉,其后九年在新疆、浙江、福建等地藏匿,靠在建筑工地打零工维持生计。2010年6月12日,王某在福州市福鼎火车站被当地警方抓获。市中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有较大过错,且王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