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提高困难中小学生补助标准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生每人增加250元
作者:陈云、
本报讯 见习记者陈云、通讯员万宝岑报道:近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国家从2011年起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由500元提高到750元,初中每生每年由750元提高到1000元。 据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是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从2007年起开始实施,补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补助标准为2010年以前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2010年度我市有3.6935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受惠。 据介绍,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在受助学生名单审核结束后,各学校对评选的受助学生名单进行了不少于5天的公示,以保证补助资金发放到真正需要的学生手中。补助资金发放的形式,视各学校具体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