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出现“福建龙岩现最牛公务员 九年不上班工资照发”的文章,引起网民广泛关注。文章称:“福建省龙岩市城建监察支队最近爆出新闻:支队科员江进祥九年没有在单位上过一天班,工资却照发,成为中国最牛的公务员。”2月10日,龙岩市有关部门就该事件做出回应,称互联网上相关内容属实,将在进一步调查后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处理。
龙岩市有关部门称,龙岩市城建监察支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江进祥系该支队科员。2003年10月,支队接到市人事局介绍信,介绍该同志到支队工作,并要求支队人事科办理相关手续。2008年1月,市城建监察支队获准参照公务员管理,江进祥参加了市人事局组织的参公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登记资格。
龙岩市有关部门称,迄今为止,江进祥没有到支队报到,从未上过一天班。除财政核发的工资外,江进祥不享有包括职工体检等一切待遇。龙岩市建设局称,将在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后,按照有关部门法规政策处理。
▲这是事件当事人福建省龙岩市城建监察支队科员江进祥向记者展示福建省龙岩市人事局在2003年开具的干部调配介绍信
当事人
因反映问题被“无限期停职”
记者采访了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证实网上所传内容基本属实。但出乎意料的是,被网友冠以“中国最牛公务员”称号的江进祥辩称,自己长期不上班,是因为被“无限期停职检查”,至今没有恢复工作。
今年55岁的江进祥给记者发来了“‘最牛的公务员’致网友和媒体的一封信”。他在信中说:“我因反映问题,企图挽回人民的100多万元的损失,得罪了地方权势集团,从此开始了非常人能想象的漫无尽头的停职检查:从2002年5月16日被龙岩市人大党组停职检查起,已10年了,由于我拒不检查,至今没有恢复我的工作。”
龙岩市人事局出具的一份调查材料称,2002年4月28日,江进祥身为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委秘书科科长,在担任市人大第二届一次会议秘书处信访组工作人员期间,违反大会纪律,未经大会秘书处同意,佩戴大会工作人员工作证,向参加大会的人大代表散发个人材料,在代表中造成严重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对江进行批评、教育,但他始终不承认错误。2002年5月16日,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对其作出停职检查的决定。期间,江擅离工作岗位。8月20日,该市人大环保委在 《闽西日报》上发布公告,要求江进祥在15日内回单位,逾期不归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告发出后,江仍不来上班。2003年5月31日,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定给予江进祥行政撤销科级职级的处分。江不服,提出申诉。7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对其申诉进行了复核,决定维持处分的决定。龙岩市人大常委会认为江进祥不适宜继续留在人大工作,2003年10月,经组织出面协调,将其调到龙岩市城建监察支队工作。
所在单位
不停发工资因担心走极端而“求和谐”
龙岩市建设局局长郑立信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之所以没有停发江进祥的工资,一是因为他家里比较穷,要 “以人为本”;二是他不服市人大的处理,到北京等地上访,“比较容易走极端”。总之,这么做是为了“求和谐,不要激化矛盾”。
郑立信告诉记者,2月10日晚上,龙岩市城建监察支队领导到江进祥家,书面通知他本月12日要来上班,被江当场拒绝。郑表示,将改用邮寄的方式把通知寄给江进祥,并将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公告,要求他在15天之内到支队上班,逾期不归将按有关规定作辞退处理。
“江进祥是从哪里调来的?为什么没有报到,却有工资?为什么9年来,城建监察支队的上级单位建设局、人事局、市政府都没有人去过问?里面隐藏什么秘密和腐败?”网帖提出的上述4个问题,正是江进祥希望公众关注的。因此,当地有人猜测“最牛公务员”的帖子是江进祥本人发的。对此,江进祥表示,“我发的和其他人发的,有本质区别吗?关键要看帖子的内容是不是事实,提出的问题有没有道理。”
江进祥表示,他提出的这些问题不解决,他不会到支队上班。记者问他,如果到时被辞退怎么办?他似乎无所顾忌:“辞退我,就会曝出更多的内幕。我相信他们不敢。”
专 家
政府应及时澄清问题
取信于民
黄晓华说,鉴于江进祥的特殊情况,我们将继续本着积极稳妥和以人为本的精神,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予以处理。黄晓华表示,有关部门都必须从此事汲取深刻教训,在人员调配工作中,不能放松对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要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好人事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福建省警察学院教授倪小宇认为,“最牛公务员”事件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是公务员管理中的混乱问题,江进祥9年不上班照拿财政工资,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存在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以“缓和矛盾”“以人为本”为由放松管理甚至不予管理与法无据。就江进祥来说,认为自己遭受不公正待遇旷工、以反对腐败为名“吃空饷”也是错误行为,不能以此作为不上班的理由。
倪小宇说,另一方面,针对这一公共突发事件,当地政府应当提高工作效率,对于江进祥反映的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江进祥是否因检举揭发工程存在的问题遭打击报复,尽快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应通过及时调查,澄清双方争执的问题,给当事人和公众一个交代,避免这一事件持续发酵,取信于民。
人事部门
用人单位无意见无理由停发工资
龙岩市城建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倪霞回忆说,2003年10月29日,支队接到市人事局的介绍信,介绍江进祥来支队工作,并由支队人事科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她表示,江进祥调入支队后从未报到,没有上过一天班。
记者问倪霞,江进祥一直没来上班,是否工资照发?她对此作了肯定回答: “每个月的工资都打入江进祥的工资卡,他现在的月工资是2700.2元。”
为什么不要求他来上班?倪霞说,支队曾经多次联系江进祥,但都找不到人。后来联系上江进祥在电力局工作的妻子,他妻子来过支队不下10次,说江身体不好,且在停职检查期间,不想来上班。“我们劝她给江进祥办病退,她说他有冤屈,还在申诉,不可能办病退”。
江进祥则表示,他没有到支队办理过报到手续,支队也从来没有通知他去上班。只是到了2008年1月,市城建监察支队获准参照公务员管理后,才派人送书到他家,让他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参公考试。江通过了这次考试,取得了登记资格。
记者打电话询问龙岩市人事局副局长黄晓华:“江进祥一直没上班,为何不按有关规定停发他的工资?”黄晓华解释说,工作人员工资的变化,应该由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没有处理意见,没有向人事部门报告,我们没有理由停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