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随州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随州市委 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随州市工商联 随州日报社
关于开展首届“随州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委组织部、团委、经济局、工商联,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区党工委、团委、经济局,市直各单位团组织: 为推荐、树立和表彰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青年企业家先进典型,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企业家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认真落实“工业兴市”主战略,为推进随州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经信委、市工商联、随州日报社联合开展首届 “随州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表彰和宣传我市优秀青年企业家所取得的成就,树立青年企业家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创业发展、建功立业的典型,激励广大青年企业家抓住机遇、艰苦创业、无私奉献、开拓进取,努力培养一支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奋发向上的青年企业家队伍,动员广大创业青年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青春和力量。 二、评选范围 1、年龄在4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或法人代表,以及特别优秀的副职。 3、任现职两年以上。 三、评选条件 1、所在企业及本人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所在企业经济效益在本地或全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或者扭亏效果特别显著;三年以来未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 3、所在企业重视自主创新,在发展循环经济、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方面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4、所在企业注重加强管理,党群组织健全,重视技术进步,重视人才培养和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 5、所在企业诚信状况好、社会信誉好,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带动就业、扶贫帮困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四、评选机构 (一)首届“随州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经信委、市工商联、随州日报社共同主办。 (二)成立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对各地推荐和通过各种渠道自荐的青年企业家候选人进行评选审定,产生首届“随州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青工部,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务。 五、评选步骤 评选活动以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为推报单位。各县(市、区)分别向组委会推报8-10名候选人 (推选对象应考虑不同类型),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市直各单位可向组委会推报1-2名候选人,市属企业可直接向组委会推报。评选采取推荐、考核、初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推报人选(3月1日-3月15日)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接受提名。各推报单位根据本次评选要求推荐本地区最杰出的青年企业家参选,并认真准备推报材料,按时上报。 第二阶段:组织初评(3月15日-3月20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组委会。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类别分布等因素进行考察、调查核实,确定出20名候选人。并在《随州日报》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公众投票(3月20日-4月20日) 随州日报对确定的20名候选人进行宣传报道,鄂北都市公示人物事迹,营造声势,扩大影响。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电话和短信投票。 第四阶段:终审评定(4月20日-4月25日) 评委会召开评审会,在听取对候选人情况的说明后,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占总分50%),综合群众短信电话投票结果(占总分50%),总分列前10名的候选人,即获得“随州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其他候选人获“随州市优秀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 第五阶段:宣传表彰 召开表彰会,对荣获首届“随州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随州市优秀青年企业家”称号的人选颁奖。适时组织受表彰对象召开座谈会、事迹报告会宣传先事迹,进行跟踪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站在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团结和凝聚广大青年企业家的高度,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广泛动员优秀青年企业家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 (二)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各相关单位在推荐时,要广泛征求纪检监察、综治、工商、税务、计生等部门的意见,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真正把实力强、潜力大、反响好的青年企业家推荐上来。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大对优秀青年企业家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关心支持青年企业家成长发展的社会氛围,为青年企业家自身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明确要求,规范申报。要按照具体要求填报材料,规范申报程序。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申报材料具体要求是: 1、500字的事迹简介10份和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3份。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经营管理理念、企业发展状况、创新成果等; 2、填写《候选人申报表》; 3、企业的有关资质证明、奖励证书、荣誉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和个人的相关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反映企业经营管理、创新情况的5寸活动照片3张,申报人1寸免冠彩照2张。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需一并报送。 5、各推报单位要在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到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22-3593186(朱) 传真:0722-3593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