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营业证照骗贷十万
一男子获刑六年
作者:郑立、
本报讯 记者郑立、通讯员夏泉、雷斌报道:拿着伪造的营业证照到银行申请办理贷款,到了还款时间却溜了。近日,当事人刘某被曾都区法院以犯贷款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经查:2009年10月,随县农民刘某与朋友江某闲谈时,提出想在银行贷款10万元做项目。江某便引荐刘某与熟人曾某认识,曾同意帮忙。因贷款需要房产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曾某便带刘某伪造了各类证件。随后,刘某通过曾某引荐,将贷款证件、资料一并呈交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工作人员,并谎称自己在随城有销售店及住房一套,得到10万元贷款。刘某获得贷款后用作他用。自去年4月起,刘某无力偿还贷款本息,断绝与银行的通讯联系。银行工作人员随即找到刘某提供担保的住所与店面以及担保人单位,均查无此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截至去年4月24日,刘某尚欠本金89379.57元,利息5707.98元未归还。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编造虚假的项目理由,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贷款10万元,数额巨大,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银行对贷款的所有权,其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