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借条用绰号 欠款难要回
律师:须用身份证上姓名以避纠纷
本报讯 记者包东流报道:“朋友打借条时写的是我的绰号,结果找他要钱他竟翻脸不认账,硬说没找我借钱。”日前,吴先生致电本报咨询,遇到这种情况,他的账能否要回。 据吴先生介绍,去年8月,朋友李某向他借了8000元钱,并打了一张借条:今借到吴三人民币8000元整,半年内归还。“因为家里我排行老三,所以朋友们一般都喊我吴三。”吴先生说,当时拿到这张借条,他并未注意这个细节。可当前些天吴先生问李某什么时候可以还钱时,李某竟说没向吴先生借钱。吴先生拿出借条质问,李某辩解:“我找吴三借钱,你又不叫吴三。” 对此,曾都区法律援助中心一位律师表示,吴先生的借条上借款人名字虽然和本人姓名不一致,但吴先生合法持有借条原件,只要能证明日常生活中其被称作“吴三”,就表示吴先生和李某之间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应受到法律保护。律师提醒市民,这种民间借贷关系,因为出借人和借款人往往关系比较密切,借款时很容易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从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因此,借条上应写出借人及借款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不能写小名、绰号等,更不能将对方的名字弄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