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量化目标任务 运用考核结果
我市出台新的招商引资考核办法
作者:陈晓林、
本报讯 记者陈晓林、通讯员王芳报道:昨日,从市招商局获悉,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了 《随州市招商引资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考核内容、方式、程序及考核结果运用等进行细化。这是市委、市政府今年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助推工业兴市主战略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悉,招商引资目标考核的对象是,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随州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有招商引资责任目标的市直单位,市直招商工作专班。《考核办法》对招商引资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类型、投资强度、签约项目进展落实情况、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投诉处理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比如,在投资强度方面,要求500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强度必须达到每亩80万元以上;在项目规模方面,要求5000万元以上项目占项目总数比重达到50%,亿元以上项目占项目总数比重达到20%以上。 《考核办法》规定,招商引资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占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综合考核权重的30%,作为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各区(市、县)、随州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招商引资年度考核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增幅排名前两位的,对市直部门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排名前8位的,市委、市政府将给予经济奖励和荣誉称号。对没有完成当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单位,班子成员不得发放第13个月奖励工资,单位集体不能参加本市各类评先表模,主要领导不得提拔重用。对没有完成考核年度目标任务的市直招商专班,专班成员次年继续离岗招商,直至完成任务,不再追拨次年招商工作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