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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要工钱不得法 私藏炸药触刑法
本报讯 通讯员余文鑫、孔炜报道:因结算工程量有分歧,没按期拿到工钱,几名施工人员,遂私藏施工后剩余的炸药、雷管,以此要挟厂方按自己要求结算。近日,随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对被告人王某、洪某依法提起公诉。 王某于去年7月经人介绍,转包了随县某石材厂一段石材运输路线修建,并邀约洪某等几名老乡一起施工。两个多月后结算时,王某认为工程量有3万方,石材厂只认定1.6万方,双方产生分歧,交涉未果后,工程款一直没有结算。 同年10月24日,王某、洪某等人合计,决定私藏工程未使用完的部分炸药、雷管,以此要挟石材厂按其认定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并退还押金。王某等连续几天藏起32根雷管、8包炸药。事后,王某离开石材厂,安排其他人与石材厂方面商谈结算,自己通过电话向石材厂提出按3万方结算工程款,否则带走私藏的炸药、雷管。石材厂只得照做,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王某、洪某抓获,并查获其私藏的炸药、雷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