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鼓干劲 趁势而上
全面推进“十二五”建筑节能工作跨越式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是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纲领和主要模式。建筑节能工作是实施节约型社会发展战略、推动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为保护耕地、节约能源、综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完善建筑功能、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经过市县(区)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应用有了很大的发展,各种节能产品和技术在新建建筑中得到广泛应用,为节能减排构建“两型”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进入“十二五”时期,建筑节能工作将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压力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提高在新形势下做好建筑节能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牢记职责,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建筑节能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大力气抓紧抓实抓好,为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会议上,随州市政府同省政府签订了《湖北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目标任务,这一工作目标是全市节能减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约束性指标,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 ——加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贯彻力度 要加大对建筑节能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对《条例》以及实施建筑节能的重要意义进行全面宣传报道,为建筑节能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要有计划地对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建筑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切实抓好新建建筑的节能工作 我市每年城镇新建建筑达200多万平米,我们要首先将新建建筑建成节能建筑,形成节能能力,发挥节能效益。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建筑节能监管体系,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加强管理,新建建筑设计与施工阶段要全面执行建筑节能50%的标准。要严格执行节能产品准入制度,加强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的检查,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同时,要加大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力度,严格监督执法,要集中精力抓监管、抓规范、抓深化,在提高节能能力上下功夫,努力把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一方面要积极申报示范项目。积极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以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为重点,积极引导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向更高水平发展,切实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另一方面要抓好示范项目建设。指导和督促示范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示范任务。同时,要总结示范项目经验,加大示范宣传,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高水平应用。再就是要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投资、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对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示范项目的工程,在项目审批和税收上给予优惠。要根据当地资源优势和政策环境,走出切合本地实际的特色之路。 ——积极发展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体现了绿色、生态、低碳、环保的发展理念,其核心是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要提高对绿色建筑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绿色建筑知识,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特别是随州城区要率先启动,积极开展试点示范,为全市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探索经验,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在建筑中的比重。 ——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技术创新 要立足本地资源,坚持走出去、引进来,以合作、交流、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引进国内外先进理念、经验、技术。要加快对建筑节能关键技术进行攻关,不断充实和完善我市建筑节能政策、法规、标准、技术体系,推进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为核心的绿色建筑,完善材料、产品、技术推广、限制和淘汰制度,积极推广和应用经济适用的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形成具有随州特色的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体系,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巩固“禁实”“禁现”成果 县市城区“禁实”“禁现”达标后,各地还必须不断加强监管,防止反弹,扩大“禁实”“禁现”覆盖面,积极组织推进乡镇镇区“禁实”和粘土砖厂的关停并转工作。同时,大力发展新型墙材和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扩大应用面,促进“禁实”、“禁现”工作向建制镇延伸。 节能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一项战略决策,建筑节能作为这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新型城镇化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我们不仅要完成既定工作目标,还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区位优势,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推动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市长助理、市住建委主任 张启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