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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作者:陈云
自曾都、广水市于2010年先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从5月31日起,随县19所乡镇卫生院和6所分院开始全部实施这一措施,全县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这意味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市全面展开。 5月31日,殷店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收费处挤满了前来划价缴费的患者,患者王芳拿着处方正在划价,收费员按照药品进价划出的价格是31.8元,院长潘义斌让药房工作人员算了一下,这张处方是两天的用药量,未调价以前的价格是112元,实行零差率销售后下降了80.2元。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之后,随县19所卫生院和6所分院所有基本药物的品种、规格、生产企业、价格均公示在各卫生院门诊大厅,方便群众查阅,今后群众用药负担将大幅减轻。 (本报记者 陈云 通讯员 肖书超 丁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