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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残疾 无钱赔偿拖欠两年
法院调解适当减少赔偿金额结案
作者:包东流、
本报讯 记者包东流、通讯员张伟、孙晓明报道:近日,随县居民杨某接过被执行人李某送来的12万元赔偿款时激动不已,拖欠两年多的赔偿款终于在随县法院调解下执行完毕。 2009年3月,杨某因一起重大的交通事故导致两腿被截肢,二级终生残废,经随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0多万元。但李某家境十分困难,根本无法承受巨额赔偿,一直没能履行,两年来一拖再拖,导致原告杨某的合法权益一直未能得到维护。 杨某基本生活陷入困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了解到李某并非不想赔偿而是实在无力全额赔偿的现实后,法院干警将这一情况告知杨某。通过与杨某积极协商,提出了在李某确实能够承受的赔偿范围内适当减少赔偿金额。经过反复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同意于十日内以12万元赔偿金额一次性执行了结。随后,李某通过向亲戚借钱等方式,十天内凑足了12万元,如期把赔偿款交到杨某手中。 |